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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不能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11 石狮日报

  本报讯市民郑女士一家人在市区某超市购物时将手机弄丢了,当郑女士要求查看当晚的监控录像时却遭超市方拒绝,一怒之下,她来到12315进行投诉。

  10月12日晚8时许,郑女士一家来到某超市购物,走到门口时,郑女士的女儿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了下来,要求其女儿到寄包处寄包。过了大约十分钟,郑女士的女儿说忘记拿储物柜上的钥匙了,郑女士急忙来到储物柜前,发现里面的背包已经不见。郑女士一边责怪女

儿一边四下寻找,在超市入口处的一个手推车中她发现了女儿的包。

  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郑女士,刚才他们见几个七八岁的孩子拿着这个包,感到很奇怪于是上前盘问并将包留了下来。失而复得的激动令郑女士没有查看包中的物品就离开了超市。

  当郑女士一家人买完东西回到家后,女儿才发现背包中的手机已不翼而飞。郑女士立即返回超市要求观看当晚的监控录像,一位管理人员让郑女士第二天来超市观看录像。到了第二天,超市方又拒绝了郑女士的要求,无奈之下,郑女士来到12315投诉。

  郑女士说:“我没有其他的要求只是想看一下当时的监控录像,不知什么原因超市就是不让看。”超市的一位管理人员则说:“按照超市的规定顾客是不允许随意观看监控录像的,必须有警方的介入才可以查看。况且储物柜附近并没有监控录像,所以无法满足郑女士的要求。”

  12315的工作人员则认为,消费者在超市购物那超市就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当发生物品丢失时消费者完全有理由要求观看当时的监控录像。经过12315的调解,超市就当晚对郑女士的态度进行了道歉。

  记者就此采访了石狮博广律师事务所的解晓非律师,解律师告诉记者,对于顾客是否能查看超市的监控录像法律上没有严格规定,但超市应该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允许郑女士观看当时的监控录像,如果监控录像中记录了手机丢失的过程,那将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解律师提醒广大市民,今后遇到类似的事情应该尽快报警,由警方来查看当时的监控录像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记者王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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