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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利益体激烈进行利益博弈,药品降价为何屡遇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13 南京报业网

  【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卢萍何益霞实习记者陆春花报道

  药品第17次降价的信息已经发布一周多了,记者连续探访了南京多家医院和药店,对此次药品降价进行了追踪调查。调查发现市区各大医院都已按照规定,对22种药品价格进行了降价,多数药店的药品也都降价到位。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老百姓并未感觉到药品降价带来的好处,“看病贵”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缓解。

  在药品降价措施实施良好的背后,各个利益体却在激烈地进行着利益博弈:医生开的药方中很难寻觅到降价药的踪影,一些低廉的没有利润空间的药品被更多的高价药物取代……这一切,都可能让老百姓无法真正享受到药品降价带来的好处。

  药店:采劝软抵制”

  为了解22种药品降价的市场落实情况,记者随机走访了南京多家零售药店,发现部分药店药品降价到位,但个别药店价格没动,多家药店称并没有收到降价的通知,甚至还不知道降价的具体日期。而记者街头随机采访时发现,许多市民还不知道这一利好消息。

  在光华路的金陵大药房,记者发现柜台内环丙沙星(250mg×20片)标价为12.1元,与国家发布价格完全一致,一些药品的价格甚至低于国家发布的最高限价。

  在洪武路的先声药店,记者看到了药品降价后的新价格,都用红牌标出。 记者问是否有断货现象时,药店营业员回答道:“店里缺货的都是之前就不卖的药品,因为那些药品得不到利润。”

  但这些药店执行降价的手法都不规范,记者看不到药房门口放有22种药品降价的通知牌及价格表。

  一些药店并没有实行降价标准。在长乐路的一家药店,记者看到环丙沙星胶囊(250mg×12粒)售价为9.6元,而国家规定的最高价仅为7.7元。在新街口的一家药店 ,柜台上的氧氟沙星胶囊(100mg×12粒)售价为7元,而国家规定的最高价仅为6.2元。当记者问道:“现在不是卖6.2元吗?”药店营业员很不耐烦地回答道:“我们就是这个价,你要不要,要就帮你开票。”在新街口的另外一家药店,当记者问及该店的氧氟沙星是否降价时,对方表示店里有降价药但只是店里搞的降价,抗生素类的药品暂时并没有接到降价的通知。另外在马台街的两家药店,营业员都表示药品没有降价的原因是由于出产公司不一样。

  对于各不相同的价格,各家药店工作人员的解释也是各不相同,有的说药店还没有接到物价部门的降价通知,所以没有标准和依据来调整药品价格;有的说药店刚刚接到降价通知,还没有来得及调整;有的则说药店一直是按照这样的价格来销售。

  政府降低了药品的最高限价,药店认为影响不大。记者采访中发现,南京一些零售药店的药价本来就低于政府最高限价。以中华路的百姓缘大药房为例,100mg×20片氧氟砂型沙星片剂售价9.6元,而最高限价为9.8元,100mg×10片售价只有2.4元,还不到最高限价的一半。据宝丰大药房经理况鹏介绍,因为是平价药房,只跟厂家直接进货,跳过了商业公司这个环节,因此药价本来就低于国家的最高限价,所以此次22种抗生素药品降价对药店影响不大。况鹏同时表示,此次降价的药均为处方药,在去年7月规定抗生素类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后,零售药店抗生素的销量实际已经大幅下降。在历经了17次药品降价后,市民已经对降价显得很平静。而且,抗生素类药不像慢性病治疗药物需要经常吃,市民通常在需要时才会购买。

  医院:处方避开降价药

  记者从南京各大医院门诊药房了解到,他们已经按时对全部规定降价药品价格调整到位。南京妇幼保健医院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降价药品占了我们医院药房的很大一部分,归结种类为18种,我们都按规定执行了。”记者看到,该院已经在药品划价处发布了详细的药品降价通知。

  由于这些药品的进货价高,大幅降价让医院“叫苦不已”。南京一家二级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降价药品中该院占到了14种,价格调整后目前使用的还是库存。“这些库存差价保守估计也得有几万元,更不用说降价后长期的利润低了。”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实际上,药品降价对我们这些小医院影响是很大的。对大医院倒是没太大影响,因为前不久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麻醉、手术等收费都有所上升,老百姓看病是一点小病也往大医院挤,此消彼长,大医院的收入并没有减少。但我们二级医院和更小的医院手术很少,所以药品降价对二级医院的冲击还是很大的。现在药品收入也降了,医院根本没有什么多大收入,引进先进设备也就要受损。”

  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小医院和社区卫生院,发现一些降价药也是难买。在一家社区卫生院,盐酸克林霉素、氧氟沙星注射剂等降价药品不知何原因,根本买不到。

  调查中,记者在某医院收费处划价处,碰到拿着处方准备买药的张先生,记者看到,处方上开的是一种阿奇霉素(规格为0.25g×6片/盒),价格为80.6元,两盒的价格是161.2元。张先生对照旁边的国家新近公布的22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发现,规格为100mg(0.1g)×6片/盒的国产阿奇霉素最高零售价却是10.4元。

  医院药房负责人告诉他,他刚才划价的阿奇霉素是进口药品,不在降价范围内,价格当然高。在张先生要求下,医生为他重新开了国产的阿奇霉素,他到收费处划价时看到,这种国产规格为0.25g×12片/盒的阿奇霉素,价格只有41元。 张先生气愤地说:“同样一种药,为什么医生给我开贵的?是不是贵的药回扣多?要不是我留个心眼,我今天得多花120元的冤枉钱。”这个例子或许可以解释药品一降再降,老百姓看病价格却一涨再涨的矛盾现象。

  “药品价格表面看上去是降下来了,可是有的药品上了降价目录,很快就会从医院的处方和药商的供货单上消失。”业内人士透露,有些抗生素类药品利润空间原本就不高,降价后就更没赚头了,靠开处方拿回扣的医生也没了积极性,这类药品自然会在医院被淘汰。此次执行的22种降价药品都属于常用的,根据生产厂家不同,可以细分为400多个小品种,虽然都按照要求降价,但是降价比例有所不同,留存的利润空间也不一样。一种价格低廉的药品因降价没利润后,就可以改用那些利润空间依然大的同类高价药来替代。对此,医生可以随意掌握,如果医生考虑到回扣等私人利益,他们在开药时可能会挑价格高的、利润空间大的药品给病人使用,实际上是“摁下葫芦起来瓢”。由于医疗信息不对称,如何治疗、吃哪些药,病人都是听医生的,即使医生开了价格高的药,医生也有合理的解释理由,病人就诊还是要多花“冤枉钱”,“看病贵”的老问题还是无法根本改变。

  药品降价真能解决看病贵?

  “药品降价真能解决看病贵?”随着药品降价次数的不断增多,得到的不是老百姓的欢呼,更多的却是这样的质疑声。

  这一次药品降价无论从力度还是广度都可圈可点:22种常用药品500多个剂型平均降幅40%,且主要涉及药价虚高的重灾区抗生素类药。然而,先前16次药品降价的覆辙依然清晰——降价初期,许多受限药品纷纷撤柜;过后,这些药品又通过改变剂型、添加成分等重新粉墨登常何以一个初衷良好的政策却草草收场?

  “病人到医院看的不是药,是玻要解决的真正难题是看病贵,而不是买药贵。”江苏省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南医大陈家应教授说:“虽然部分药品价格降了,但药品的选择和用量是由医生控制的,医生完全可以不用降价药。而医生选择的出发点是利益。”

  陈家应教授表示,卫生部仅仅控制药价,是难以解决问题的。药品降价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医院“以药养医”的问题。药品降价后,医院的利益必然受到损失,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药品都参与招标,那么,医院完全可以不卖降价药。老百姓感觉不到药价降了,是因为总的医疗费没降。医院也要生存,也要吃饭,要吃好饭,要引进先进设备。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医院总的补偿机制没有准备好,药品降价了,就从其他方面来补偿,比如让患者做大检查。这些因素都能导致老百姓感觉“看病贵”。

  再看药厂,全国那么多药厂生产几万种药,竞争如此激烈,利润能有多高?药品从生产出来直至病人手上,批发商、药店、医院哪一道不要打点?药价虚高,我得的可是小头。药价一降再降,原材料一涨再涨,我们不采取换包装和增加剂量的方法来应对,就只能等待亏损了。

  患者永远是药价虚高的受害者。可是,如果医保可以报销,多数人还是希望医生开点好药,总觉得药越贵越好。

  建议:医保、医院、医药改革联动

  “‘看病贵’问题一直解决不了,是因为国内整个医疗服务体系没有理顺。相关利益方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陈家应说,药品连续16次降价未能“大捷”,第17次成效依然不明显,再一次为决策者提了个醒:要想突破医疗改革的迷局,医保、医院、医药改革“三医联动”箭在弦上。

  近年,卫生部对混乱的国内医药市场进行过多次治理,但越治理医疗费用越高。其主要原因就是药厂80%左右的药都是销售给医院的,致使医院与药品经销商之间已经形成牢不可破的利益关系,使任何医疗改革都面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

  “老百姓更需要政府部门真正意义上的体制改革”,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顾海说。

  屡禁不止的药价“虚高”问题,完全是中国现行体制弊病产生的结果。现行体制中,医疗机构医药不分,在医院收入中,药费收入比重占医院毛收入的一半以上,多数医院都是“以药养医”。

  顾海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药价的降低还只是一种表象,重要的还在于医疗体制深层次的矛盾。不能仅将问题的视点停留于医药供应领域,而应该看到药价虚高背后的部门和个人利益,看到现实状态下医院存在的“以药补医”“以药养医”的体制问题。

  政府控制药价的目的,在于它要保持财政负担不至于过重。因为我们的医疗保险,像公费医疗,原来是国家掏腰包,但对于大量的享受不到医疗保险的人群而言,这只是一种附带的义务。当药价降下来以后,这些非保人群的确可以从中受益,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矛盾:如果药品价格降得非常低,那它就不能维持现有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所以药品价格的最终确定只能使一些有医疗保险的强势群体的利益得到保证。实际上医院通过这种“以药养医”的机制是把成本的大部分转移给了非保险人群。

  因此,政府如果要下决心治理药价虚高,必须进行整体医疗体制的改革,一是进行医药分家的改革,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二是积极培育医疗保险市场,采取第三方——保险公司付费的方式来满足消费者的医疗需求,引入市场机制,让消费者自己选择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作为消费者的代理人和医院谈判,形成药品的合理价格。(5版《经济南京》)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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