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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上海伊加伊哈尔滨1+1没告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24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朱勇通讯员梁宗)遍布上海市区的伊加伊担仔面餐厅连锁店以其统一的“伊加伊1+1”店招成为餐饮业的一道风景线,也因此引起哈尔滨市台北1+1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不满,被指控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近日,二中院对类似的4起案件进行审理后,认定伊加伊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哈尔滨1+1的诉讼请求。

  今年4月,哈尔滨1+1公司发现设在本市翔殷路、南汇路和建工迎宾楼餐厅的“伊加伊

”连锁店以及普陀区1+1风味小吃店的招牌上分别使用了“伊加伊”或“1+1”字样。为此,哈尔滨1+1公司分别将这4家餐饮店的业主诉至法院。

  哈尔滨1+1公司诉称,其是成立十多年的餐饮企业,从1997年开始就注册了“1+1”服务商标,现已成为在全国很有知名度的连锁企业。4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将“1+1”商标作为餐饮店的字号和招牌使用分别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4被告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22万元。

  4被告则辩称,“伊加伊”商标注册在先,“1+1”只是其谐音,双方商标在外形上完全不一致,故未侵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把原告商标与被告店招字样比对,认为双方不仅字样有很大区别,且两者之间也不近似,不足以造成混淆和误认。同时,哈尔滨1+1公司也未能提供4被告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证据和理由。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据悉,哈尔滨1+1公司已向高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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