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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共收到154宗投诉,物价部门提醒:警惕六种价格欺诈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2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慧 通讯员/罗德全)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最新统计,第三季度共受理价格投诉154宗,其中受前段油资源紧张的影响,成品油价投诉居首位,共计51宗,投诉范围主要集中在物业收费、医疗卫生客运票价等领域。其中,商业价格欺诈投诉明显减少。尽管如此,物价部门仍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东莞商业市场的部分价格欺诈行为。

  商业经营领域存在死角

  如果您在商场看到一件原价1480元的西服,特价卖到380元,但原本的时价就是380元。这就是当前一种典型的虚构原价,虚假降价的行为。

  市物价局局长卢启邦说,虽然目前在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和娱乐业等3个容易出现价格欺诈行为的行业较少出现问题,但是商业经营领域还存在着死角,消费者应该对商家的六种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提高警惕。主要表现在虚假降价或折扣、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夸标价、促销赠品概念模糊和以次充好。以“促销赠品概念模糊”为例,某商场标示“买满500元赠50元券”,但却没有告知这50元赠券只能在再购满300元时才能使用,误导消费者循环消费。

  注意识别标价式样

  针对上面的六种欺诈行为,物价部门认为消费者应该提高识别标价样式等价格常识,防止上当受骗。

  据了解,正规的商品标价应包括标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并注明“东莞市物价检查所标价签监制”和“价格举报电话”字样。同时,东莞还实行的“三色”标价签(红色标价签代表实价,绿色标价签代表议价,黄色标价签代表降价或特价),凡没有使用“三色”标价签标价的,都是违反东莞市要明码标价的规定。同时还要仔细了解商品的售后服务、商品的构成,最好选择明码标价较正规的商店,并向商家索要销售发票和保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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