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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费制”书杂费新标准出台 省一级小学普通生每学期34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26 南方日报

  本报讯市物价局昨日正式向媒体公布,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公办中小学“一费制”书杂费新的收费标准,目前已获批准并出台(详见附表)。新标准从今年起实施。

  今年8月,市物价局按照法定程序对市教育局提出的调整“一费制”申请方案曾组织了听证会,对新的一费制标准,部分代表认为涨幅过高,应予压缩(详见本报8月17日B08《珠海》版)。 这次公布的新标准对申请方市教育局提出的申请方案作了适当的下调,市教育局

申请方案的最高调幅为56%,而公布的新收费标准最高调幅降至28%。

  本次调整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公办小学和初中。农村小学、初中和公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一费制”的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农村中小学不得收取借读费(即借读生统一按普通生收取书杂费),城镇中小学保留借读生收费。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照全市目前的外语教学和信息化教育水平的要求,教育成本相应增加(目前全市教育培养成本初中每生每学期为3414元、小学为2046元),致使珠海市一些中小学出现日常运作经费不足等问题。为缓解教育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有必要对现行偏低的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公办中小学“一费制”书杂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

  市物价局在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参考周边城市的收费标准、兼顾学生家长承受能力和学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珠海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了这一新的收费标准。

  市教育局负责人特别强调,这次调整的收费标准为市级最高标准,各区(含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在市级收费标准内,根据本地的实际由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确定收费标准。

  昨天,不少被访家长对“一费制”调高幅度没有之前公布的那样高,均表示欢迎。但是也有家长认为,调整收费是必要的,但公用教育经费的投入,首先是政府的职能和责任。政府的投入应该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同时应建立一个由政府、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监管的机构。

  刘可英

  “一费制”书杂费收费标准

  类别小学收费标准·元/学期初中收费标准·元/学期备注

  省一级学校 普通生340 520 收费标准包含杂

  借读生10301160 费和课本资料费。

  市一级学校 普通生320 480

  借读生9601060

  区一级学校 普通生300 450

  借读生920 990

  未评级学校 普通生280 840

  借读生400 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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