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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各市可适当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2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完善现行作息制度的通知: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地区工作时间。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工作时间不变,即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段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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