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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后妈”被刑拘 男童表示不恨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32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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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学斌 实习生王娟)前晚,刀砍十岁男童王星的“后妈”陈琼碧被深圳沙湾派出所刑拘。昨日,王星的爸爸王祥宏称,孩子说不恨“后妈”,不希望她坐牢。但有律师指出,王星的爸爸向派出所提出不追究“后妈”的申请无效,“后妈”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不能调解。

  王星已住院一个星期,但他的亲妈依然没来看他。王星的爸爸说,孩子经常梦到案发现场,他将让孩子接受心理治疗,让孩子摆脱心理阴影。

  王祥宏说,离婚时王星的监护权判给了妈妈,但肖女士抚养了一段时间后无力抚养,他又将王星带回身边。但肖女士知道王星出事后称要考试没有过来,只让孩子的外公过来探望孩子。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在中山的孩子亲妈肖女士。肖女士说,她和王祥宏离婚是因为陈琼碧“插足”引起,至于为什么没来探望孩子,她说,“我现在也有自己的家庭,获得这份工作很不容易,我要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就会丢掉工作”,她表示过段时间会去看孩子的。

  “孩子爸爸向派出所提出不追究‘后妈’刑事责任的申请是无效的!”昨日,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周德智律师说,陈琼碧的行为已构成了犯罪,不能适用治安调解程序,“调解只适合于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部分”。此外,王星的监护权归亲生妈妈,王星爸爸向派出所提出不追究陈琼碧刑事责任的申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周律师称,王星被砍八刀,但其爸爸希望通过不追究陈的刑事责任,而让陈和其家人不再纠缠他的作法让人费解,“孩子的爸爸不应该牺牲孩子的权益而取得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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