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刷羊城通乘车当心掏“冤枉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通讯员林家莲、曾志中)乘公交车刷羊城通也会多掏“冤枉钱”?昨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今年第三号消费警示说,由于一些司机不负责任,人为操作不规范,一些分段收费的公交线路却实行“统一金额刷卡”,给顾客带来经济损失。

  家住番禺的林某向消委会投诉说,她乘坐某线路公交车(该线路全长是3元)回家上车时刷卡2元,车辆上行一过洛溪桥,司机就应把刷卡价从2元调到1元,那么下车时再刷一次卡就可以了。然而,今年9月30日,林某却发现司机过了洛溪桥后并没把票价调至1元,导致自己被多刷了1元。

  省消委会表示,不少消费者都反映碰到了类似的事情。记者昨日对一些长途公交车进行了体验。在一辆从天河区开往番禺区的车上,记者看到,投币箱上醒目地标着2元,但是刷卡器的票价却是3元。

  司机表示,如果过了洛溪桥才收3元,但是一些乘客表示,有时是偶然才坐一次车,对具体收费情况不清楚,如果司机不作提醒,乘客往往上车就打卡,无形中就吃了亏。

  一些乘客告诉记者,由于涉及的受损金额不大,消费者往往多交钱却懵然不知。而刷卡没有票据,也没有对账单可查,给事后投诉带来一定的难度。

  为此,广东省消委会昨日发出今年第三号消费警示提醒乘客说,乘客刷卡前应该看清楚刷卡价,尤其是对分段收费或者不熟悉的线路更要留意,有疑惑之处要向司机了解清楚。

  按照有关法规,司机有义务事先告知乘客具体收费标准,因此一旦乘客发生被多收费的现象,司机是直接责任人,可以当场向司机索回多付的金额,来不及处理时,可记下司机位于驾驶室上方的服务资格证号,向公交公司投诉或者向消委会投诉。(来源:广州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