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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遇反抗 穷凶极恶挥刀杀人 法院判决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1:58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记者聂勇2005-10-19)

  见被害人拼命反抗,入室抢劫的任某恼羞成怒,拔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对着被害人连捅数刀,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10月1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任某死刑。任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

  任某今年20岁,无业。公诉机关指控说,今年2月19日10时许,任某携带砍刀来到新疆三建家属院准备实施抢劫。11时许,任某将正欲出门的王某挟持进入房中,威胁王交出现金。王某拼命呼救反抗,任某见状,拔出砍刀朝王某胸、腹等部位连捅数刀,致使王当场死亡。随后,任某抢走王的手机、银行卡、存折等物品,逃离现常

  法庭认为:任某在抢劫过程中杀死一人,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遂作出任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责任编辑: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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