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加油站紧邻居民区引官司 居民告规委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5: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9日电据京华时报报道,18日下午,亮马河9号院208户居民因首汽公司在自家门口兴建加油站而状告北京市规委一案有了一审结果:因北京市规委许可程序并未违法,朝阳法院驳回了居民们状告市规委的起诉,但同时建议本案第三人——首汽公司就加油站问题与居民协商。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回流设备的加油站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2.5米,十里居加油站的建设并未违法。另外,法律对于“翻建”和“新建”的区别并无明文规定,北京市规委并不存在行政违法行为。

  居民代表刘丽珊女士表示将上诉,她指出:首汽公司并没有按照许可证附件的要求,“在施工前征得居民同意”。对此,法官表示,首汽公司不执行市规委的规定,确实不妥,首汽公司应就加油站的使用问题与居民进行协商。首汽公司代理人则表示要向领导汇报后才能对此作出答复。另外,对于刘丽珊提出的“为何加油站竣工半年不营业,而且首汽公司还另行向市建委申请了一张新的施工许可证?”的质问,首汽公司代理人表示,加油站未开业是因考虑到居民情绪激动,营业有可能引发冲突;对于新许可证的事,他表示不了解。

  案情回放

  经北京市规委许可,首汽集团于今年初建成了十里居加油站,该加油站距亮马河9号院17.5米。该院的208户居民联名起诉,以新加油站较原加油站向东南方向挪动了300多米且扩大了占地面积为由,指责市规委所批准的“翻建”实为“新建”,要求朝阳法院撤消市规委的“违法行政行为”。(孙思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