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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获取安检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7:00 红网

  红网长沙10月19日讯(记者 刘怡斌)今天上午,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宣传贯彻《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确认办法》和《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等级评定办法》,布置有关安检机构计量认证工作,并为第一批获安检资格确认的检测机构颁发资格确认证书。

  目前,湖南共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137家,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的有54家,交通部门管理的有65家,农机部门管理的有18家,另有少数民营独立机构未在统计之列。在这些检验机构中,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只有64家,国家三部委文件下发后,通过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和资格确认的安检机构有15家。

  经过10多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湖南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验(即等级评定检测)的检测体系,这些检测机构为湖南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把好的检测关口,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今年3月31日开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及监督管理工作已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移交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借鉴原公安部门管理经验和方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确认办法》和《湖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等级评定办法》。这些《办法》对安检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安检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检验过程中应遵守的一些规定,提出了检验人员资格要求和质监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规范了资格确认申请程序和现场审查程序。同时,对安检机构的检测能力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明确了其开展业务的能力和范围。

  据介绍,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省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规划布局和资格确认,统一管理全省安检机构的资格确认工作,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省局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资格确认的相关审查工作。

  新成立机动车安检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设立机动车安检机构所需要地的场地;有设立机动车安检机构的必备资金。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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