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工资部分拟先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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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1:14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市集美区法院新近出台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六条措施,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的部分可能先行判决。 集美区法院称,对拖欠工程款事实清楚、发包人以工程质量等问题提出抗辩或提起反诉、一并处理可能导致诉讼周期过长的,他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就涉及农民工工资的部分先行判决,确保农民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据了解,该区法院出台的六条措施还包括,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三类涉及工资和劳务报酬案件,立案庭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或执行庭;对农民工进行举证规则、诉讼风险等指导;对农民工申请财产保全但不能提供财产担保的,在必要时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