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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笔记本电脑竟有维修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2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黄毅辉通讯员杨美全)最近,消费者汤先生碰上了件怪事,他新买的笔记本电脑因出现故障,送到厂家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无意中发现该笔记本电脑此前已有维修记录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汤先生介绍,今年3月26日,他在电子城一家商店购买了一台东芝牌笔记本电脑,价格12700元。最近,他的笔记本电脑出现了一点小故障,送到了东芝授权的维修站进行维修

,维修人员告诉汤先生该笔记本电脑在今年1月份因主板问题曾经送修过。汤先生一听就感到纳闷,3月份才买的笔记本电脑,怎么可能在1月份就有维修记录呢?自己本来要买全新的产品,怎么买回的却是返修品?于是,汤先生便向开元工商所申诉,要求经销商更换一台全新的同型号的东芝笔记本电脑,并作出合理的解释。

  而据商家负责人解释称,根据厂家与商家双方的合约,商家从厂家进货15日内,发现任何非人为的质量故障,可以向厂家更换或免费维修。汤先生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在1月份进货时,商家发现了显示屏有故障,因为是在进货15日的期限内发现的,商家与厂家联系后,就直接到了厂家指定的授权维修站进行维修,因此便有了汤先生发现的维修记录。商家负责人说,原本这样的维修属于厂家与维修站之间的“内部”协调,不会出现有维修记录的。现在,该笔记本电脑的显示屏已更换新的显示屏,不存在质量问题,因此不认为应该为消费者做出相关处理。

  工商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后指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商品“三包”规定,商家在出售商品时,就有义务当着消费者的面开箱检验产品,正确调试,并告知消费者如何正确使用产品。在汤先生购买前,该笔记本电脑就应该是未拆封的、完好的。商家既然能在未出售之前就能发现该笔记本有故障,显然已经被商家拆封过,并且已经使用过。既然已经私自拆封了,商家就不应该以全新产品的价格出售给汤先生。显然商家的这种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

  工商执法人员要求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全新的东芝笔记本电脑。最后,商家负责人承认自己在未出售之前不应该擅自拆开包装箱,并以该笔记本电脑原价的八折价格卖给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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