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查处拆违违规党员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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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3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吴兴安通讯员瑶宣)10月11日,记者从合肥市瑶海区获悉,该区城东街道隆岗村社居委党委副书记朱仁权等4名党员干部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自家的违法建设,受到处分。 自查违工作开展以来,瑶海区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纷纷带头拆除违法建设,为全区拆违工作顺利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10月11日,全区已拆除各类违法建设184万多平 方米,占总量的90%%。在清查党员干部带头拆违的工作中,该区发现城东街道隆岗村社居委党委副书记朱仁权、隆岗村社居委委员朱有亮、大兴镇双圩社区党总支委员童仙凤、兴集社区何小郢居民组长巫绪兰等4名党员干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自家的违法建设,给拆违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合肥市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城东街道党工委、大兴镇党委决定:免去朱仁权隆岗村社居委党委副书记职务;免去朱有亮隆岗村社居委委员职务;免去童仙凤双圩社区党总支委员职务;责令兴集社区免去巫绪兰何小郢居民组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