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没有外力就没有今天的审判萨达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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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9:33 南方都市报 | |||||||||
只眼观天之徐友渔专栏 伊拉克特别法庭从10月19日起对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进行审判,这一事件引起了中国民众的强烈关注,消息传来,人们纷纷在互联网上发表各种各样的意见。这些意见有一个特点,就是相当激烈、尖锐对立。有人认为,萨达姆是独裁者、刽子手,死有余辜;有人认为,萨达姆是民选总统、抗美英雄,对萨达姆的审判是对正义的蔑视和践踏。
我认为,对萨达姆的审判是一件既简单又复杂的事情。 复杂之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审判萨达姆得以进行的条件和原因;二是美国人推动和主导审判萨达姆的动机。显而易见,如果不是美国军队攻占了伊拉克,结束萨达姆的统治并俘获了萨达姆本人,一切都无从谈起。另外,国际舆论有一种相当普遍的看法,即美国力图通过对萨达姆的审判来弥补和增强进军伊拉克的合法性。 简单之处主要也有两个方面。第一,萨达姆在长期统治伊拉克的岁月中犯下了种种罪行;第二,从纯粹法律的意义上说,可以预料这次审判将是公正或大致公正的,对审判的质疑集中在政治背景方面而不是在单纯的法律方面。在审判中,萨达姆有自己的律师为他辩护,他本人的辩护权利也会得到尊重。而且,这次审判是在全世界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以黑幕的方式来进行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不大会发生把无罪说成有罪的情况。 我认为,判断这次对萨达姆审判的合法性应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看。 伊拉克的大多数人民是否同意和支持。就我得到的资讯来说,审判萨达姆是符合而不是违反了伊拉克的民意。伊拉克总理易卜拉欣·贾法里17日表示全力支持审判,他说,萨达姆犯下的罪行是再明显不过了。10月19日,伊拉克驻华大使接受采访时说:“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应该被判死刑,那这个人就是萨达姆。”他还指出,伊拉克的司法是透明的,审判萨达姆的权力是属于伊拉克人民的,因此此次审判是公正的。不用说,对待萨达姆过去的统治和这次对他的审判,伊拉克人民不会只有一种意见,但伊拉克总理和大使的声明显然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 萨达姆在统治伊拉克的20多年间,残酷镇压本国人民,对数以万计的伊拉克人的死亡负有责任,同时对外发动侵略和战争,现在想审判和清算萨达姆罪行的,不仅有伊拉克人民,还有其他穆斯林国家,比如科威特和伊朗。说萨达姆的罪行是罄竹难书,一点都没有夸张。据说,这次对萨达姆的审判,首先集中于他对杜贾尔村村民实行报复,导致143名什叶派穆斯林村民丧生,这是确凿无疑的事实,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美军攻占伊拉克之后,针对美军的军事行动和恐怖行动一直不断,但反对的力量基本上并不以支持萨达姆为目的和口号,这就证明反对美国可能有各种原因,但不等于认同萨达姆以前的行为,想恢复萨达姆的统治。 相比于萨达姆犯下的罪行,相比于伊拉克大多数人认可对他的审判,这次审判得以进行的条件是美军攻占伊拉克和俘获萨达姆,不是决定我们判断的第一位和决定性因素。如果伊拉克人民自己有可能推翻萨达姆的残暴统治,不借助于外来力量审判萨达姆,那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但单靠伊拉克人民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事论事,也不是一件坏事。打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喻,没有美国的军事力量,就没有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但我们不能说,只有德国人民和日本人民依靠自己力量做到对纳粹分子和东条英机的审判才是合法的。实事求是地说,没有外来力量,这样的审判根本不可能发生。 萨达姆是前伊拉克总统,但说这次审判是对一个主权国家合法元首的审判却未见得正确。萨达姆的统治完全建立在残暴镇压的基础上,他那近乎百分之百的得票率与其说是高度支持的证据,不如说是极度专制的结果。如果要说审判萨达姆是审判一名民选总统,那么当年审判的希特勒、东条英机也具有德国、日本当时国内法律表面的合法性。 审判萨达姆是否具有合法性,标准应该是当伊拉克人民有自由表达的权利时,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是否认为萨达姆有罪,应该对他进行审判。 (作者系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专题:萨达姆接受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