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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为人师表竟窃同事钱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1:49 新闻晚报

  晚报讯 36岁的周某是上海某学校的一名老师,在急于还债的情况下,他竟在一个月内四次偷窃同事的钱,共计人民币7500元。近日,嘉定法院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

  4月22日下午3时许,周某趁教导处无人,从同事的包里偷了人民币1000元。5月某日上午,周某又来到总务处和财务室,分别偷了两名同事包内的人民币2000元和1500元。大家

发现钱被偷后,怀疑是同事干的,碍于情面,没有声张。5月16日下午,周某趁校长室无人,将校长包内的3000元偷走。校长对学校的教职员工进行了排摸,发现周某的嫌疑最大。

  第二天,校长找周某谈话,周某向校长交代了犯罪事实,把偷来的钱都还给了同事,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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