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墓管理费将继续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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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3:11 信息时报 |
广州市物价局昨天向市民政局发函表示,同意该局属下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广州市新塘华侨公墓、广州市中华永久墓园等3个单位继续向丧主收取护墓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200元/年,按墓穴净占地面积计收,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护墓管理费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墓地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防火照明设施等专项支出。时报记者卢晓曌通讯员蓝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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