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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已卖8年 交警找上门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0:00 东南早报

  原来没办过户手续,出了事故要负连带责任

  早报讯(记者王昆火)昨天,晋江新塘街道办事处的柯女士向早报反映称,她哥哥8年前把一辆摩托车转手给车贩,由于疏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前天该摩托车在社店路口撞伤了人逃逸,交警找到她大哥,要求她大哥承担事故责任。

  据柯女士介绍,她哥哥1993年买了摩托车,1997年11月份就直接把车子卖给了车贩。前几天,接到晋江交警大队罗山中队民警的通知,说是大哥的摩托车撞到了人,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接到通知,她哥哥吓了一跳,摩托车已卖给别人七八年了,怎么还要负责任。原来是当年大哥转手给车贩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档案上仍旧写着大哥的名字。

  “对方当事人确认不是大哥所为,才没有要求赔偿。”柯女士说。

  记者从晋江交警大队车管所了解到,如果车主私下交易时不办理转籍手续,他们很难查出,即使他们发现了问题也只能督促当事人办理转籍手续,没有任何强制措施。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在过户登记机动车辆时,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化,双方一定要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原来车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柯女士大哥在转让车辆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柯女士大哥的摩托车是1993年购买的,已接近摩托车使用13年的最高年限,可以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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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址或者临时住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财产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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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先生的车是银灰色的赛欧。3月份,他收到一张罚单:南俊巷违章停车。吴先生有些纳闷,因为自己很少走南俊巷,而且也从来没有停过车。由于没有看到违章停车的录像或照片,吴先生一头雾水。最后,吴先生还是交了200元的罚单,但心中老是有一个疙瘩,觉得怪怪的。到了五六月份怪事又出现了。吴先生的弟弟晚上看到吴先生的车停在刺桐路。“我自己有车库,每天车都在自己家,难道是眼花了?”吴先生还是有些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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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你也有类似的经历、烦恼,请拨打热线225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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