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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将大量退出电费代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1:28 东南快报

  本报讯厦门将分四种模式逐步对物业小区实行抄表收费到户。

  昨日,市建设局、物价局和电业局联合通知显示,这四种模式分别是:一户一表;绕越产权、抄表收费到户改造;电业局直接接管抄表收费业务;保留现有管理方式。全部改造将于明年内完成。

  据悉,上述三部门已行文要求物业公司在11月30日前就各小区所希望采取抄表收费到户模式到电业局登记确认。12月1日起,全市未抄表收费到户的物业小区和电业局还将同步调整抄表日,新抄表日为每月1到5日。

  抄表收费到户后,业主可选择“一卡通”交费。此外,电业局正作技术论证,可望在明年一季度引进预付费电表,此法类似于给手机充值。

  据介绍,“绕越产权、抄表收费到户改造”和“电业局直接接管抄表收费业务”两种模式,都存在实际用电户二次交费的问题,即自用电部分交电业局,公摊用电由物业公司代缴。

  对此方式,将实行实际用电户一次交清自用电和公摊用电的“一票制”收取方法。在现阶段,公摊电费由物业公司计算并于当月20日在小区内公示,经公告后按规定格式在当月末固定时间提交给电业局,由电业局计入次月电费,即每月公摊电费由电业局在下个月收龋

  电业局方面称,待条件成熟时,考虑把公摊电费直接纳入物业管理公共成本,以激发物业公司节约用电。

  据了解,目前厦门电业局直供区(不包括同安、翔安区)尚有约270个楼盘、6万户居民未实现抄表收费到户。这些物业小区大多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在这种模式下,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往往捆绑收取,部分物业公司滞留已代收电费,以及业主对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不满时,往往拒交管理费,从而殃及电业企业。

  据透露,从2003年9月至今年9月底两年时间内,电业局已被累计欠费2500多万元。观察人士指出,虽然抄表到户会加大电业企业的运行成本和增加改造费用,但因杜绝欠费而减少的损失可弥补这一新增支出。

  此外,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水费缴交与电费相似,下一步将对其收取模式做出改革。

  温馨提示

  看看你的小区,电费要怎么交

  1.彻改配电设施,实施一户一表

  改造后实现抄表收费到户,同时彻底理顺产权移交、维护管理等问题。改造资金由建设单位、业主、电业局分担,电力部门改造后接管。

  适用对象为设备严重老化、容量配置不足的商品房和单位自建住宅,特别是多层、小高层住宅,以及没有业主委员会又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

  2.绕越产权改造,抄表收费到户

  产权归属及原有供用电合同关系不变情况下,电业局和实际用电户签订《补充协议》,就抄表、收费到户加以约定。对实际用电户直接抄表收费,公摊电费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计算并公示后,由电业局收龋

  原有电能计量装置由电业局改造,费用由电业局与业主共同承担。

  该模式适用于大多数未抄表收费到户物业小区,特别是高层住宅。

  3.绕越产权不改造,直接抄表收费

  在部分物业小区,不经技术改造,保留原有接线方式和电能计量装置,直接由电业局接管抄表收费业务,条件具备后再对其计量装置进行技术改造。

  该模式适用于2001年1月1日后建成的品质优良、不存在产权和配套设施纠纷,且物业管理公司资信较高的小区。

  4.守信物业公司,维持原有模式

  每月均在电业局约定时限内交清电费的物业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维持原有抄表收费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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