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误不得拍屁股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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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3: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据重庆晚报报道19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内第一个规范政府重大决策程序的政府令———《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依照该规定,市长、副市长以及政府决策层重大决策的作出都必须严格按程度执行。据悉,该规定的出台意味着以往“决策时拍脑袋,执行时拍胸脯,失误时拍屁股”的“三拍”决策现象将在该市的重大决策中彻底消失。 为防止出现拍脑袋决策的现象,该规定对决策机关和决策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政府重大决策应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定决,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替代会议议决;需提交政府全体会议讨论议决的,按政府全体会议工作规则的要求进行等。 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采用报刊、互联网、数字电视等媒介公布或者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备选方案的意见。 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也不再是一成不变。该规定明确,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决策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的,应向政府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方案的建议。 决策机关违反本《规定》,导致政府重大决策失误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依法追究其他相应责任;决策执行机构违反本规定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相应的行政首长实施问责等。 《江南时报》(2005年10月21日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