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13年成事实婚姻 起诉分割赔偿款获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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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3: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张宝乐记者殷文静)与丈夫同居13年没办结婚手续,丈夫外出打工意外死亡后,婆婆却不承认其夫妻关系。“媳妇”无奈将婆婆告上法院,要求依法分割丈夫死亡赔偿金。日前,江苏省沛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992年,沛县大屯镇花园村村民朱某在郑州市干工程期间与段某相识。第二年,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去年11月26日,朱某在施工过程中因意外事 故死亡,施工方赔偿朱某10.4万元。段某多次要求依法分割赔偿款,其婆婆却不认为段某与儿子朱某是夫妻关系,不愿分割赔偿款。沛县法院审理认为,段某与朱某是在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同居的,且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认定其事实婚姻成立。故判决段某母女3人应分得朱某的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计46180元。 《江南时报》(2005年10月21日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