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批文就征地这事替你问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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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4:4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临泉县郉塘镇临东村村民10月上旬向本报来信反映:2004年,他们两个自然村61户村民正在耕种的100多亩土地,被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征用了。该公司以每亩23000元外加500元青苗费,对村民进行补偿。村民事后发现,该公司征地没有批文,补偿费比起10年前还要低。10年前,化肥厂有次征地,每亩补偿了24500元。如今,物价涨了这么多,补偿怎么能降低呢? 10月1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张同志说:2003年12月,临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临东村签订征地协议,按有关程序,报到省政府待批;当时实行征地冻结,所以直到今年9月19日,才拿到批文。根据有关规定,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应为土地年平均产值10至20倍,每亩应为0.93万元至1.86万元,对村民补偿已超过此标准。有的村民提出每亩补偿5万元,缺乏法律依据。 记者认为,没有取得批文就实施征地,这种做法应该检讨;村民对补偿期望太高,也不应该。 本报记者张大鹏本报实习生汪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