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邀请多方专家:房贷强制险应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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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4:50 辽沈晚报 |
昨日,中消协邀请多方专家召开“商品房销售模式研讨会”,作为“失信、欺诈万恶之源”的现有期房预售形式遭到了与会各方专家的一致声讨。 焦点1 期房销售存在9大风险 消费者购买期房存在9大风险:商品房质量风险、面积变更风险、虚假宣传风险、规 划变更风险、定金风险、产权风险、售房欺诈风险、合同无效的风险、延期交房的风险。不过也有专家强调,期房取消应择机而行,应该有个缓冲转型期。 焦点2 提前还贷不应收取违约金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提前还房贷收违约金不合法。据介绍,由于央行明年将开始执行新利率,引得不少消费者提前还清房贷。目前在上海工、农、中、建等8家银行就对房贷提前还贷的“违约”行为收取一定比例违约金,以示惩罚。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提前还贷是否构成违约主要看合同约定,而目前多数合同中并无此项约定,因此银行之后单方面收取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焦点3 保险费和律师费应取消 中消协和与会专家还建议,取消不合理的房贷强制保险,修改完善现行房贷保险制度。房贷风险应该由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共同承担。房贷强制保险主要是银行担心“抵押物因自然灾害消失”,这种保险费应该由银行进行再保险。银行已经从贷款人那里获得了利息收入,强制交保险费、请律师审查消费者资格而收取的律师费实际上是银行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贷款人的身上,违背了贷款意愿和现实公平。 欣 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