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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垄断气象才更“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6: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10月19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市首部气象法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草案)》在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初审。按照草案,气象部门工作人员如果因玩忽职守而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灾害性天气,造成财产和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损失,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报道,近年来因气象灾害北京平均每年经济损失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前不久还

发生了台风“麦莎”误报事件。笔者认为,用法规对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极有必要,但这还不够,我们必须有更好的制度措施提前避免这种行为的发生。

  像“麦莎”这样的台风竟会被误报,根本不是科学上的原因。气象台为何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气象行业的行政垄断体制脱不了干系。目前,中央气象台只有一个,各盛市、县的台、站也只有一个。无数教训告诉我们,垄断必然产生弊端,要避免玩忽职守行为,首先就要打破行政垄断。

  怎样打破气象垄断呢?首先要打破气象预报的垄断。国家有必要成立至少两个中央气象台,每天独立发布气象信息,促使其竞争;此外,国家应允许民资免费或有偿使用国家的资料观测、搜索、汇聚和分析网络,扶持他们逐步拥有与国有气象台竞争的实力。因气象现象的公开性,哪个台预报得准确和不准确一目了然,这就给所有气象预报部门形成压力和动力,使任何一方都不敢轻易玩忽职守。

  其次,我国的气象有偿服务遍及全国,但因缺乏竞争,它们在效率、质量、收费、规模等方面都不尽如人意,若改变其独家垄断的局面,用户在使用上就有了选择权,这就能用经济手段减少玩忽职守现象的发生。□岳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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