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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检查首赴九高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6:2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张莉)虽然近几年有关部门一直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但教育乱收费的投诉依然占我省各种收费投诉的60%。根据国家七部委的通知要求,我省将于今日起分三批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其中首批锁定四医大等9所高校。

  不得跨学年预收

  据介绍,省物价部门已要求各院校于9月15日起开始先自查自纠,在检查组进驻学校之前上报自查报告。

  按规定,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等都属于乱收费。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学校也不得向其收取违约金,学校也不能以各种理由、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学费、住宿费的收取一定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在以往的检查中,有的学校甚至一下预收了本科四年的书费。

  办培训班需先上报

  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负责人介绍,各个学校办理各类培训班,应在收费前先向物价部门上报培训计划和生均培训成本等相关资料,具体培训费标准由学校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学校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单据。

  首批检查的已确定九所高校,分别为第四军医大学、西安空军工程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咸阳师范学院、宝鸡文理学院、西北大学、长安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省物价部门将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违规收费的典型,不仅在经济上依法严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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