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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卡消费有“身份”没实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6:2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杨明)“您有会员卡吗?”时下在西安各个商尝超市消费结账时,营业员总要适时问上这么一句。然而记者调查后发现,随着会员卡的无序滥发,不仅没有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反而已经演变成商家的促销手段。

  会员卡里猫腻多多

  家住西安市南郊的王女士是个典型的“购物狂”,几年下来钱包里竟积累了十几张会员卡,说起得到多少实惠,还真是屈指可数。她说,很多会员卡都是当时商场做促销活动时办理的,以后因为工作忙、消费场所不固定,很多卡也就成为“死卡”。

  据了解,西安市一些大商场只要消费500—5000元就能办理会员卡。超市的会员卡没有规定消费金额,但要交纳一定的工本费。此后消费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商品,积分才能有效,并且积分往往需要达到数百至上千元的消费,才被允许参加活动。由于商家往往注明“对本次活动有解释权”,消费者也无可奈何。

  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后发现,多数人表示,会员卡已经成为“鸡肋”,所谓商场的“打折商品”、“会员商品”不用会员卡也可以购买,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办卡应协议保护隐私

  近日,市民史先生家里总会收到莫名其妙的广告传单,手机也总是收到各种广告信息,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后来他通过电信部门查询才得知,这是办理某超市的会员卡才导致的后果。原来,他办理会员卡时填写了家里的通信地址和手机号码,自然就成为商家“骚扰”的对象。为此,不少市民深感担忧,办理会员卡时都填写了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资料,如果这些隐私外泄或被人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小平建议,鉴于目前没有相应的规定出台,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应该与商家增加协议,即“个人资料不公开、不泄露,不能给对方作为证据使用的信息”,这样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纷。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马世群提醒消费者,办理会员卡应该选择信誉度好的商场,可以几个人合办一个卡或者只固定选择一个商场办理会员卡消费,这样可以得到最大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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