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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发布公务员行为“禁令”完善监督惩戒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7: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深圳十月二十日电(记者郑小红)深圳市监察局时下正在制订一个专门针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干禁令”,公务员的行为划出“禁区”,令行政惩戒和监督制度更加完善。

  深圳市监察局专题调研组已经开始进入状态,将对当前政府机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调研,并在整理现行纪律规定后,提出公务员必须严格执行的“若干禁令”,向政府机关

、公务员和全社会公布。

  目前中国尚未有全国统一的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办法的情况,深圳《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办法》,计划明年颁布实施,这将是深圳的又一个先试行为。

  据称,监察局将首次制定全市监察对象职务目录,明确和规范监察对象的具体范围。而深圳“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也将在年底开始对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进行电子监察试运行,同时建立“行政效能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把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的标准量化。

  今后凡是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监察部门都将作为重点来监督,从中发现问题和线索,加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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