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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日租房 老板是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7:23 大众网-生活日报

  新的学期开始,省城几所高校内外又贴满了日租房的广告,而且这些日租房大多数都住满了人。那么,日租房都由哪些人在经营?消费群体又是哪些人?高校周围的日租房生意存在哪些风险?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大学生成了日租房老板

  在文化西路一高校的水房门口,一个宣传栏上居然贴着3个日租房广告,广告上写明了房子的条件和联系方式,过往的学生很多,不时有学生随手记下电话号码。

  记者试着拨通了其中一个号码,一名自称房子老板的男子接了电话,说房子最近已经租出去了,要想租房子可以现在预订,到时候给留着。为了让记者放心,该男子表示他就是这所高校的大三学生,并表示见了面可以拿学生证给记者看。

  一位曾经从事过日租房经营的学生透露,学校里有很多学生都在当日租房的“老板”,这一带大多数的日租房都是学生经营的,学生经营的日租房更能得到租房者的信任,往往容易租出去。

  他说,当初他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租了房子,再经过简单的装修,放上张床,增添些旧电视、热水器之类的用品,就可以对外出租了,价格一般30—50元不等。他说,假设一个学生花500元租下房子,再以40元按天出租,若一个月都能住满的话,那他除了费用还能赚不少钱,就算有时候住不满也不会赔钱。

  日租房顾客学生情侣居多

  在文化东路某高校一男生宿舍的走廊里,竟然也贴了很多日租房的广告。通过其中一份广告上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一个学生老板,对方答应带记者去看房子。在历山路南端的某小区里,记者看到了广告中提到的日租房,这套房子就在居民楼上,里面很简陋,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旧电视机,共有两间房子,其中的一间已经租出去了,老板称里面是两个学生,一男一女。

  这个老板同样是一个大三学生,他告诉记者,来这里租房子的基本都是学生情侣,他们也正是看中了校园情侣的市场才做这种经营的,因为情侣们到正规的宾馆住宿比较麻烦,费用也高,日租房很受这些人的欢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日租房的火爆,凸显出当前大学生同居比例的提高,但学生们同居是自己的个人行为,学校也不好干涉,但学校是坚决不提倡这一行为的。

  无效出租,选择需慎重

  省城某律师事务所的郭洪军律师认为,学生经营日租房属于转租,而租房再转租时需要房东的许可;租房后再按日出租,面向不特定人群,是一种经营行为,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证,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这种出租行为是无效的。

  他说,由于缺少监管,日租房在安全、卫生等方面是没有保障的,建议学生慎重考虑,尽量不去日租房。况且婚前的同居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大学生更应该自重。

  本报记者胡永庆实习生姚守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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