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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婚纱最好签书面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7:3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孙晓曼实习生李解)一婚纱摄影店承诺在新人结婚当天送一个小时的化妆时间,可婚礼前却变了卦,不仅要收劝加班费”,还强行收取50元的“首饰租赁费”,令新娘气愤不已。

  据赵女士介绍,17日,她和某婚纱摄影店经理商定,结婚的时候租用其婚纱,经理口头承诺,在结婚当天免费送给她一个小时的化妆时间。19日早上5点半,赵女士在家人的陪

同下来到了该影楼,化妆师却索要50元钱的“加班费”。当天下午,当赵女士和丈夫回到影楼还婚纱的时候,价目表上又多出了50元的“首饰租赁费”。而当初影楼在租赁婚纱时,并未说明首饰是要收费的。

  济南市消协人士指出,由于赵女士当时只是跟影楼口头约定,所以很难维权。消协提醒,不少不法商家往往在婚礼前乱要价,而新人为了不耽误婚期,多数往往只好给钱。他们提醒市民,在婚纱租赁、化妆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以便发生纠纷时有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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