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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要求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7:3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 柳德新 实习生张洲雁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我省山洪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已成为防灾减灾中的突出问题。省政府要求,各级要建立防御山洪地质灾

害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对防御山洪地质灾害负总责。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乡政府要向上级政府签订防御山洪地质灾害责任书。要将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责任具体落实到县、乡镇和村,落实到人,并将防御山洪地质灾害责任人逐级上报备案,向社会公布。要把各级领导干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范畴。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职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省政府要求,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督促乡镇、村制定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预案,并报上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和单位(工厂、矿山、学校等)制定本部门或本单位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省政府强调,要普及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防范自救能力。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所在的乡镇政府要加强防御山洪地质灾害的演练,使干部群众了解、熟悉报警信号和掌握防范自救方法,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防范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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