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买回劣质磅秤损失4000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7:4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孙晓曼通讯员高艳洁董波)花185元购进的便宜磅秤让张某省了100余元,可在以后的生意中,却让他损失了4000余元。长清工商分局五峰工商所在例行巡查时,当场受理了钢材经营业主张某的投诉,并替他讨回了3000多元的损失。

  近期,长清区从事钢材生意的张某花185元从刘某处购买了一台磅秤。这磅秤的价格比市价低100余元,张某很高兴。但由于该磅秤存在质量问题,张某前几天在销售钢材时,

把本应3.23吨的钢筋计量为2.02吨卖给了购买者,损失了4000余元,无法追回。张某要求刘某赔偿,几经交涉未果,张某只好到工商部门投诉。

  张某拿出了购买发票,要求工商人员检查磅秤。经查,该磅秤制作粗糙,外表喷漆自然脱落,标盘标识不全,标尺刻度不清晰,接口焊接不平整有毛刺,而且底盘处存在严重瑕疵,确实存在计量不准的现象。面对事实,刘某承认销售的磅秤是假冒的劣质产品。最终,刘某退给张某磅秤款185元并赔偿损失3000元。

  长清工商分局提醒消费者,当发生争议时最好不要进行私了,应保存好购买发票等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