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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六枝特区人民医院院长 受贿57万 领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0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原六枝特区人民医院院长廖清朝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六枝特区人民法院9月8日开庭审理后(本报曾报道),日前作出判决:被告人廖清朝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除其所退赃款156060元被依法没收外,其余受贿款额415739.38元将依法继续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廖清朝在任六枝特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11年内就从六枝特区医药公司领取回扣款共241799.38元;1997年六枝特区人民医院修建

血站办公楼时,收受承建人刘某的现金8万元;2001年下半年,六枝特区人民医院修建住院部大楼时,收受承建人邹某的现金7万元;在2002年六枝特区人民医院购进不锈钢床和床头柜时,收受汤某的3万元现金;2002年,六枝特区人民医院购买CT机时,收受医疗器械中介人刘某的现金15万元。综上所述,被告人廖清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571799.38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但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部分受贿事实,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对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有自首和立功的意见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法院未予以采纳,故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廖清朝本人表示服判,不再提出上诉,目前已开始服刑。

  作者:吴剑 邓倩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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