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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被双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22 武汉晚报

  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被双开

  10万美元卖公安局长职位检察机关已立案调查

  据中新社消息山西省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因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成为山西第一个落马的省级高官。

   2005年7月,中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侯伍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其已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已立案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今年9月侯伍杰被罢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侯伍杰早在2004年12月即被停职,并于12月11日被中纪委专案组“双规”。此后一直销声匿迹至今。

  侯伍杰“出事”前任山西省委常务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是排在山西省委书记、省长之后的山西“第三把手”,也是目前该省因经济问题被查的最高级别官员。

  “三晋涉黑第一案”的案中案

  去年12月9日,原计划由侯伍杰率团出境考察。但临近登机时,海关工作人员以“护照有问题”为由,阻止侯伍杰出境。按省委领导当时的安排,侯伍杰直接回太原参加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考察团延期,由省委另一位领导同志率领出境。可是,从次日山西省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直到会议结束,省委常务副书记侯伍杰未出现在主席台。12月11日,会议结束,“侯伍杰出事了”的消息,迅速传向山西各级政界和商界。

  其实,早在一年多前的2003年12月,当被称为“三晋涉黑第一案”的李满林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时,有关侯伍杰因涉案“出事”的消息即已闹得满城风雨。

  2001年12月,李满林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刑事拘留,同月被逮捕。此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2004年1月17日,太原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满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00万元。

  “李满林没想到自己会被处以极刑。”去年12月28日,曾为李满林集团辩护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据这位辩护律师介绍,一审被判死刑后,李满林的情绪相当糟糕,随即供出为自己多年来提供保护的警界人士邵建伟。

  现年48岁的邵建伟,从杏花岭区公安机关发迹。他最早是杏花岭派出所的一名户籍警,后任敦化坊派出所所长、杏花岭公安分局副局长、太原公安局外事处处长、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原北城公安分局)。出事前,邵建伟任临汾市公安局局长。

  知情者介绍,邵建伟罪名包括:涉嫌买官卖官,收取黑社会性质组织好处并提供保护,涉嫌玩忽职守。

  正是邵建伟涉案,才牵出他的两位老上司,其中之一是太原市委秘书长王国武。现年50多岁的王国武,曾任太原市交通局长,后担任杏花岭区委书记多年,2003年初,王调任升为太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按这位知情者的说法,王国武涉嫌收受贿赂,通过干预政法系统工作,间接沦为李满林集团的“保护杀。

  记者获悉,目前检方已正式批捕王国武。

  紧随王国武之后的,便是曾任太原市委书记的侯伍杰。

  侯伍杰与邵建伟的交易

  接近中纪委办案组的人士称,被“双规”后第四天,侯伍杰即承认自己在任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时,利用职权为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邵建伟谋取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提供帮助,收受邵建伟10万美元、一块价值58320的百达菲利牌手表和20000元礼金,收受他人价值80000余元人民币的六十件礼品。

  2001年上半年,太原市公安局长一职面临调整。时任杏花岭区公安分局局长的邵建伟,曾动用500万元巨资竞买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位。为确保万无一失,邵建伟通过两大渠道实施贿赂:一是向业务指导的政法系统领导;二是持人事权的太原市委领导。

  但邵建伟的美梦未能如愿。2001年6月,曾任大同市公安局长的李连琪,被调到太原,任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几乎与此同时,邵建伟被调往临汾。

  2001年9月,侯伍杰卸任太原市委书记一职。自此,李满林集团案势如破竹。

  需要提及的细节是,侯伍杰与公安系统保持良好的关系,其大儿子侯峻就供职于公安系统,但此人游手好闲,口碑相当差。知情者反映,他经常驾车横行市井,也出没赌场等场合,“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

  侯伍杰曾经“带病升迁”

  侯伍杰1945年9月生,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6年7月侯伍杰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7月参加工作。除一度在天津挂职锻炼,侯的政治生涯均在家乡山西度过。

  上个世纪70年代,侯伍杰曾担任岚县革委会组织干事,后历任吕梁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83年入中央党校学习,毕业后被借调至山西省委组织部工作1年。这被视为侯伍杰政治生涯的第一个转折点。自此,侯平步青云,1986年任长治市委副书记,1990年回老家阳泉任市委书记,并任省委委员。

  1995年任山西省委宣传部部长,成为侯伍杰的另一个转折。但恰恰在此时,针对侯伍杰不利的传闻开始盛传。自此,针对其个人的举报再未中断,侯伍杰在担任省委宣传部长两年后的1997年,才被选为山西省委常委。

  2000年1月,侯伍杰兼任太原市委书记,同年9月被免去省委宣传部部长。在其担任太原市委书记的时候,关于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也纷至沓来。2001年9月,侯伍杰不再担任太原市委书记,不久担任省委副书记。2004年下半年,侯伍杰兼任省委党校校长。“侯是从基层一步步走过来的,不少人认为他还有升迁空间。”山西省委党校一位人士说。“侯出事并不奇怪,但他能‘带病升迁’,也是当今政治生态的一个怪现状。”一位知情者对记者感叹。

  综合《山西日报》、《财经》报道

  受贿201万“买官局长”被起诉

  据新华社太原10月14日电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在干部调整及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收受钱物,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达1626536元、美金1万元、港币29万元,约合人民币201万多元,日前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查明,1995年9月至2001年6月,邵建伟利用干部提拔、调整之机,收受28名公安干警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66万元。2001年6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邵建伟在担任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再次利用干部提拔、调整之机,收受贿赂,先后收取临汾市下属的永和县公安局、蒲县公安局、吉县公安局负责人等13名公安干警钱物,共计人民币52.03万元、美元1万元。同时查明,1993年、1999年、2000年,被告人邵建伟在担任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及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分三次非法收取两名私营企业主人民币13万元,价值29万元港币的高档手表5块。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邵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邵建伟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属重大立功行为,可以减轻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在立案前主动退交全部赃款及非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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