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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上“黑榜”三外地建筑公司被通报 一“包工头”记入“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25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孔祥林 李庆喜)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受到公开曝光的处理。昨日,市建委公布恶意欠薪“黑榜”,中扶建筑山东分公司等3家外地进淄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被通报,两名项目经理被记入诚信档案,一名“包工头”被记入“黑名单”,全市“通缉”封杀。被通报的三家外地进淄施工企业是中扶建筑山东分公司、济南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和中建三局二公司。市建委在通报中说,中扶建筑山东分公司在承包施工中润华侨城工程过程中,拖欠民工工资50余万元,涉及民工160余人,造

成100余名民工于9月初聚集开发区管委会集体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其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明年在淄博市的施工备案资格。济南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承包施工中润华侨城工程过程中,拖欠民工工资10余万元,涉及民工20多人,造成恶劣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给予该公司及该项目部经理加倍记分,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在拖欠工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整改前,不得参与工程投标。由中建三局二公司总承包、武汉建隆劳务公司施工的时代名都工程,拖欠民工工资3万余元,涉及民工10多人,并在今年9月13日引发民工群体上访事件。因项目部未按规定将工资直接发放到民工手中,致使该项目木工组“包工头”河南信阳人张杰军携款逃走,部分民工未领取到工资。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中建三局二公司、武汉建隆劳务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给予中建三局二公司、武汉建隆劳务公司及该项目部经理加倍记分,记入不良行为档案。所有施工企业不得再次雇佣;责令中建三局二公司追回款项,及时兑付民工工资;在拖欠工资问题没得到彻底整改前,不得参与工程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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