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孕妇应远离四类中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4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不少女性在怀孕时,对西药都存在着一种恐惧心理,她们因病需用药物时,大多喜欢选用中药。但专家认为,孕妇服中药并非绝对安全。因此在怀孕的最初3个月内,孕妇除慎用西药外,还应慎用以下四类中药,以免造成畸胎或导致早产、流产。

  一、大毒大热药物:如生南星、朱砂、雄黄、大戟、附子、商陆、斑蝥、蜈蚣、砒石等本身就是具有一定毒性的药物。中药雄黄已肯定有致畸胎作用,孕妇应绝对禁止内服,

朱砂含有可渗性汞盐(即水银),可在孕妇体内蓄积,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耳聋、斜视、智力低下等。

  二、活血化淤药物:如桃仁、红花、枳实、蒲黄、益母草、当归、三棱、水蛭、虻虫、穿山甲、乳香、没药等,可使孕妇血液循环加快,具有刺激子宫、反射性引起子宫强烈收缩的作用,导致胎儿宫内缺血缺氧,使胎儿发育不良及产生各种畸形,甚至引起流产、早产和死胎。

  三、滑利攻下药物:如滑石、木通、牵牛子、冬葵子、薏苡仁(根)、巴豆、芫花、大戟、甘遂等,多有通气利尿下泻的作用,可通过刺激肠道及消化系统,兴奋子宫并引起反射性的收缩,使胎儿着床不稳而引起流产、早产。

  四、芳香走窜药物:如丁香、降香、麝香等,可通过神经系统引起子宫收缩,也容易导致胎儿早产或流产。不少人工流产或引产药物中,麝香均为其中的主要成分之一。

  还应告诫孕妇的是,有许多具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药常以配方形式出现在中成药之中。其实无论西药中药,只要在医生指导下被证实对孕妇使用安全的药物就可以了。(编辑暴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