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仡乡少女覃幺妹退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53 贵州日报

  家住务川自治县泥高乡泥高村的覃幺妹,15岁时就以媒妁之言,由父母包办与本村杨某定婚。因覃幺妹年幼,既不懂婚恋情感,又无反抗意识,任凭父母所为。

  覃幺妹与杨某谈婚5年多来,相互之间没有半点感情,使覃幺妹最反感的是杨某经常打牌赌钱、懒惰好玩、不务正业。

  随着覃幺妹年龄增长,考虑问题也逐渐成熟,意识到与杨某成婚后,将会导致终身不幸福。对此,覃幺妹提出退婚,但因其父母接受了杨家的彩礼,以受一不受二的封建观念为理由,欲强迫覃幺妹嫁给杨家,否则,就断绝父女之情。

  无奈的覃幺妹只好任随父母摆布,于2004年端午节按农村风俗开了年庚,定了婚期。

  此后,覃幺妹寝食不安,一天比一天消瘦。在婚期临近之际的今年6月,泥高乡结合先进性教育开展法制宣传进村寨活动,覃幺妹看到泥高乡司法所送来的宣传单中的《婚姻法》时,如获至宝,流着眼泪向司法助理员陈奎诉说自己的婚恋遭遇,请求司法所为她作主。

  司法助理员陈奎了解具体情况后,对照法律宣传单给覃幺妹父母进行认真讲解,指明《婚姻法》规定男女婚姻必须自由平等,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过对覃幺妹父母的法制教育,使其认识到包办、买卖、强迫婚姻的违法性及不良后果。于是,父母便按女儿的心愿解除了与杨某的婚姻。在司法助理员的主持下,退还了杨家的彩礼,覃幺妹获得了婚姻自由。

  作者:秋红 陈富强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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