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农村社区化管理破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0:16 南方日报

  这是一幢全新的红色公寓楼。一楼临街面是6间商铺,“高科技保健品金球康特约经营店”的招牌最为抢眼。三至五楼的阳台上,零星晾着些衣服。若非知情人指点,很难想到白石村委会的办公室就在公寓二楼。

  一个开放式办公平台上放着四五台电脑,几个相对而坐的工作人员正在忙乎。村支书何志强放下手里的活儿,把记者让进了旁边的小会议室。对于这种“奇怪”的布局,何志强

并没有觉得不妥。在如今的高明,这种村委会并不算新奇。让村官享受准公务员待遇,把村委会建成行政服务机关,以园区经济充实农村集体经济……高明探索农村社区化管理,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集体增收用于农村公共建设

  让何志强高兴的原因之一是:出租白石公寓的6间商铺和21套员工宿舍,白石村每月有6600元入账。何志强粗略算了一下,增加此项收入后,今年全村的集体经济收入会超过10万元。

  过去,白石村每年的集体经济总收入只有2万多元,始终徘徊在高明3万元/年的村级贫困线之下。市区镇三级财政去年拨款140万元,建了这幢集商用、办公和住宿为一体的公寓,冀望通过低风险的出租创收,摘掉贫困村的帽子。

  去年年底竣工后,金球康等商家和正野电器员工几乎与村委会同时进住。走访中,金球康的销售人员说“销售状况良好”,正野的员工也表示“住得不错”。

  何志强还会一直高兴下去。从今年开始,区镇两级每年5万元的专用行政经费已经保障了村委会的日常开支。对存放在镇经济管理站的这笔“巨额”租金,何志强有了“非分之想”:扩建文化活动中心、改善卫生条件、成立治安巡逻队、修抗旱设施……把白石建成文明村。

  据了解,如今许多高明的村庄都和白石村一样,出租商铺、集体留用地等经济收入,都是用来改善村里的公共设施。

  园区经济充实农村集体经济

  崇步村委会近期将举行一次备受期待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题是协商几乎让每个村民“高度紧张”的土地出租条件。

  高明农业生态园一期工程完工之后,处于中心区的崇步村成了抢手的香饽饽。目前,已经有种养工厂开出每亩700元,每租用5亩地就聘请一个村民进厂务工的租地条件。就按农闲时25元每天计算,土地出租后农户的平均年收入会超过1.5万元。

  在高明,土地被大量征用后,大量农民进厂务工增加了收入早已不是新闻。但是,诸如白石村近2000人已经进厂务工仅剩300劳动力耕地的情况仍旧算得上是典型。

  相对于村民“放下锄头进工厂”的难度,“带着锄头进工厂”自然容易了许多。正因为如此,崇步村的村民才对“5亩地聘一个本地工”的条件颇有异议。他们冀望村委会能争取到更多的招工名额。

  如果租地协议顺利达成,崇步村的5000多亩已经完成基建的土地将很快成为出产高档花卉、优质水稻和高产马铃薯的乐土。对于可以想见的未来,村民们充满了期望。

  不管放不放下锄头,进厂务工都已成为高明村民新生活的主要出路。在“控制新增,存量管理,分步消化,转向社保”的原则下,诸如出租鱼塘一类的集体经济,已经逐步淡出村民的生活。

  村官领工资 变身准公务员

  村委会变成行政服务机关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在白石村委会办公室的墙上,一张时间表赫然醒目。何志强告诉记者,除非外出办事,工作日每个村官都得按时上班。不仅如此,依照周末轮班表,每个周末都会有人值班。

  “我们现在领固定工资,也算是半个公务员,上班时间应该参照公务员的规定办。”说这话时,何志强脸上露出了自豪的微笑。其实,白石村委会实行的并非严格的上下班工作制。据了解,只要村中哪里有纠纷,村官不管多晚都会去解决;赶上开村民代表大会等需要村民参与的“大事”,村官下班后还要走家串户去动员。

  从今年7月开始,村委会撤并后重新选任的180名村官每月领取由区镇两级财政统一发放的固定工资。在村民看来,村官们的收入有了保障,工作更安心、更带劲儿似乎在情理之中。

  与准公务员身份相对应,新村官对集体经济的管理职能已经取消。就算修路灯、建老年活动中心这类牵涉到支配集体经济的事儿,都要由村民自治小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救济优抚……高明村官现在天天围着这些村务转。

  拟建机制反哺农村

  高明的准公务员村官遭遇了不少质疑:少了集体经济提成这一经济指标的调解,村官会不会干多干少一个样?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高明已经着手制定村官社区化管理的考评机制,年底之前就会出台具体的考核办法。据了解,该办法将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公共事务等社区化要素出发制订量化的考核指标。

  届时,该考核结果将与农村“两委”干部的任职补贴、福利待遇挂钩。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农村“两委”干部,各镇拟增发2个月的补贴。

  每年给各村5万元的行政补贴只是反哺农村管理的一个开始。区委书记邓伟根表示,高明已经到了建立完善的反哺机制的时候了。

  除村官和村管之外,农民是反哺的最重要对象。高明目前正加紧完善农村保障体系。由区镇补贴30%的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成功后,已在全区铺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已经普及;医疗救助和就业保障日趋成熟。

  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按劳取酬……高明的农村已经朝着社区化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施维 崔旭明

  “农村50条”进入“乡村宪法”

  村民自治民主分配百万征地款

  一周前,荷城街道仙村11队村民小组会议室里,该村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村民代表大会隆重上演。

  全村18岁以上的村民,除了无法行动的老人和请不到假的进城务工村民,其余50多人都聚集到这个不到20平米的会议室里。尽管两台吊扇已经调到了最高挡,多数村民代表的上衣还是汗湿了大半。

  3个小时之后,由村民代表协商通过的分配意见被写入《仙村11队村民公约》。如今,全村300多万元征地款已经按照该《公约》流入了每个应得者的银行户头。

  人们发现,在高明各镇,越来越多的村委会通过村民大会讨论,出台了各类新村规民约,很多都与佛山市去年推出的“农村工作50条”有关,政府的一批政策措施深入到基层的群众中去了。

  分配“三难”困扰村官

  在三个多月以前的一次征地款分配讨论会上,仙村11队的5个村小组成员大伤脑筋。

  从城里赶回来的十来个非农业人口与村民代表口角相向:“我们本来就是这个村的人,现在户口已经迁回,应该享受征地款的分配。”“你们的户口征地之前就已经迁出去了,就不算是我们村的人了。征地之后又把户口迁回来就是投机,一分钱也不应该分给你们。”讨论会最后变成了声讨会,双方只差拳脚相向。

  “我现在最头疼的问题就是土地金的分配。”崔明坚是仙村撤并后(原仙村、双冲、东亨合并为仙村)由2300多村民代表民主选举出来的村支部书记。他30岁不到,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村支书。谈起征地款的分配问题,他向记者吐出了苦水。

  自2002年—2003年高明农村土地大量征用之后,许多村都失去了宁静。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围绕村小组好几百万元征地款的分配方法,三大问题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一是大批早年户口外迁的村民争先迁回了户口,他们有没有资格分征地款?二是不少外嫁女虽然已经出嫁,但是户口还在本村,在婆家村分不到征地款,娘家村到底分不分给她们?三是一些读书的学生,虽然户口已经迁走,但责任田还在,是分给他们还是不分?

  “对于该分给哪些人,该怎么分,上面的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村民小组都有自治权,村委会只能建议和引导,不能硬性要求,工作实在很难开展。”很多村官表示。

  分配方案进入村规民约

  记者在走访的很多村都听到同一种说法:“我们村每个村小组都有村规民约,但是每个村小组的村规民约都不相同。”据了解,高明区几百个村小组的自治章程都各个不同。对于村民高度关注的征地款分配问题,各村小组也很不相同,甚至相去甚远。

  “村规民约必须加以指导规范,否则会弊大于利。村规民约应当成为保障村民权利的‘小宪法’。”鉴于村规民约在农村的权威,高明区委要求各镇街、村委会主动协助各村民小组,在遵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村规民约及村民小组议事制度,明确村民议事的事项、形式和程序。

  在征地款的分配问题上,荷城街道协助仙村村委会制定了《仙村征地款分配建议方案》。这个方案提出了十四条建议,重点是为分配“三难”支招:一是建议发给按10%左右的比例分给回迁户口的居民;二是建议按50%的比例分给未迁出户口的外嫁女,迁出户口的外嫁女不参与分配;三是建议按50%的比例分给外迁户口但仍留有责任田的学生。

  仙村各村小组以这个建议方案为蓝本,搜集整理出《公约》草案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逐条讨论通过。“18岁以上的村民必须要有2/3以上的人参加,必须要半数以上代表同意,70%的户主签字《公约》方可生效。”崔明坚介绍说,“公约一旦生效,每个村民必须严格遵守。”

  由此,仙村11队才上演了此前的一幕。这样的大会在仙村已经上演过3次。“我们今年至少还要让2—3个村小组的村民拿到征地款,明年内将把这个问题全部解决掉。”崔明坚自信地说。

  “乡村宪法”年底普及

  根据高明区委提出的意见,到2005年年底之前,全区所有的村民小组均要制定村规民约及议事制度。而这些村规民约都将在镇街、村委会的“主动协助”下把征地款的分配方法写入其中。

  据了解,目前还没有被征用土地的仙村东亨村小组已经投入了新村规民约的制定。除完善原来的村规民约条款之外,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根据《仙村征地款分配建议方案》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征地款的分配原则。

  不少村官告诉记者,提前把分配征地款原则写入村规民约是避免矛盾的有效方式。与仙村相邻的铁岗村就是很好的例子。

  记者在走访中解到,铁岗村是高明较早征地的地区之一,早在1992年就已经有部分村小组的土地被全部征用。鉴于此前在土地款的分配上已经遇到大量问题。村委会在2003年大规模征地之后督促各村小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把分配方法纳入《村小组自治章程》。

  “具体的分配方法已经写入了村规民约,分配起来自然容易。”铁岗村村委会梁主任介绍说,“到目前为止,我们村只有一个村小组出现征地款分配纠纷。那个村小组就是之前制定村规民约时没有把分配方法纳入其中。”

  一位专家分析说,在村民自治的背景下要求每个村小组的村规民约达到一致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但是,对于征地款分配这类涉及利益的问题,必须通过完备的村民小组议事程序,按照村民的意志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如今,高明区一批文字简练、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不仅贴进了村委会的宣传栏,发到了每户村民手中,还深入了绝大部分村民的心中。记者走访时随机采访的村民中,大都能清楚地说出其中关于征地款分配原则的条款。 施维

  试点地区参保率过99%

  农村养老保险将全面铺开

  国庆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悠长假期的节日气氛还未散去,高明区农村社保办主任梁计枝已经带着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推广小组来到了荷城镇尼教上泽村。

  梁计枝此行的重点工作是解决一对崔姓夫妇买养老保险的顾虑。经过轮番“上阵”耐心讲解,这对夫妇终于上交了已经拖了一个多月的社保材料。至此,上泽村小组应参保的全征地农民全部参保。

  在高明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原三洲,参保率达到100%的村还有很多。据了解,目前试点地区的参保率已经超过了99%,在荷城街道的推广率也已经超过50%,全区参保人数新增超过1/3,推广工作即将在全区全面铺开。

  “从要他们买,到他们主动要买”

  “一年时间,从要村民买养老保险,到他们主动要买养老保险。”说起荷城街道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推进情况,农村社会保险办公室的梁婉仪有些兴奋。

  她拿着当日的统计数据表向记者介绍说:“目前,荷城街道全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2814人,占应参保人数的50%以上。试点地区原三洲街道的参保比率已经超过99%。参保农民中,年龄最大的91岁,最小的是24岁。”

  梁婉仪原来在三洲街道民政局负责农村社保,兼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高明区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践行者。三洲并入荷城街道之后,她接手了荷城街道全部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始专职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成为高明铺开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行者。

  据了解,原三洲街道早在2003年底就开始向全征地农民推行养老保险。2004年3月,为加快解决农村居民尤其是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三洲街道按照该办法率先开展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如今,一些非全征地农民也经常上门询问是否可以买养老保险。“经过一年多的推广,试点地区的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区委副书记谭定生介绍说,高明的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试点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龙云的高度评价。黄书记在调研中说:“我认为这种做法是积极、慎重和负责任的。”

  “养老保险到底保不保险?”

  “凡符合条件(自愿部分:18-40岁的女性,18-45岁的男性;强制部分:40岁以上的女性,45岁以上的男性)的全征地农民,个人一次性缴纳13071.24元,达到指定年龄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每月可领取300元的养老金。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一次性发给丧葬费1000元。” 梁婉仪介绍说。

  “刚开始土地被征了心里还是挺不踏实的,总想着以后的生活怎么办?知道买养老保险每个月都有300块养老金,死后还有1000块的丧葬费,我几乎没有犹豫就决定买了。”荷城街道仙村77岁的李恒基老人对记者说:“征地款在家里放着也是放着,买保险政府还给补贴不少钱,很实惠。”

  去年7月,李恒基和老伴各自从35000元征地款中拿出13000多元买了养老保险。他现在几乎每天必去村里的老年活动中心“报到”,每顿还要喝2两小酒。“我俩原来担心征地款用完了就不得不让子女负担了,但现在每月可以领600块的养老金,基本的生活已经足够了,心里的石头放下了,日子自然过得舒心。”

  据了解,随着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数的逐步增多,农民尝到了“老有所养”的甜头,不仅原来的顾虑打消了,还成了活生生的宣传。问及相关问题,李恒基老人说他买了养老保险之后确实很多人问他“养老保险到底保不保险”。他都会乐呵呵地反问他们:“每月300块钱准时拿到手,你说保不保险?”

  “让每个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在荷城,全征地农民大都已经接受了养老保险,思想观念已经基本不再是问题。”梁婉仪介绍说,荷城社保办已经打算把应保而未保的3000多人一起上报,统一尽快把剩下的应保而未保的农民养老保险全部购买。

  高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1日,全区已参保人数2766人,比去年底统计的参保人数增加了将近三分之一,全区已有1253人在领取养老保险。

  “我们下一步的中心工作,就是将这项工作全面铺开。”梁计枝介绍说,高明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成功之后,已经开始在杨和等镇逐步推行。

  “在继续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同时,我们还将督促各镇街抓紧时间办理已上报的农村养老保险申请。”分管农村工作的区委副书记谭定生表示,区、镇两级政府将联合解决财政问题,镇政府的确财政困难的可由区暂时解决,最重要的是不要让符合条件的申保农户受影响。

  据介绍,高明还将通过区和镇(街道)财政投入、村集体经济收益提留、征地补偿收益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补贴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的缴费,来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我们的目标是让每个农民老有所养。”

  施维 李晓玲

  新闻链接

  高明区三洲街道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参保时按高明区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工资额为基数,按同期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一次性缴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共1.8万多元,其中区财政负担10%,三洲街道负责20%,参保人员负责70%(主要来源于土地补偿款和土地流转收益)。被保险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300元,直到死亡。今后会根据经济水平的变化,农村基本养老金作适时调整。

  图:

  农村社区化管理,在高明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资料图片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