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公务用车不得用现金结算 定点维修促廉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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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0:22 红网 |
红网郴州10月21日讯(通讯员 顺堂传达石锋)近日,湖南省临武县全面启动了《临武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暂行办法》,强化对公务用车维修的管理。全县100多个纳入县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并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600多台机动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至此,该县的公务用车维修将全面实行“阳光操作”。此举大大促进了公车管理的廉政建设。 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公务用车维修管理,从今年9月起,该县开始筹备公车定点维修工作。通过公开招标和向社会公示的形式,从全县12家证照、设备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修配厂中选出信誉好、技术高的3家修配厂作为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指定维修点。近日,该县政府采购中心正式与三家修配厂签订了维修合同。同时,该县还在运管、物价等部门聘请了3名对车辆维修比较精通的专业人员作为维修监督员。 《办法》规定,机动车辆送修前,由送修单位填写《保修单》送到县定点维修办审批,车辆维修完毕后,由维修站(点)出具《结算单》。维修厂家必须在《结算单》上如实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件情况等。经送修单位确认、盖章后方可结算,维修费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在三个月内支付给维修厂家,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对擅自到非定点维修厂家维修、保养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并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 (稿源:红网) (作者:顺堂传达石锋) (编辑:张广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