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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诉讼为第一原则 潍坊市各法庭贴近群众一心为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1:17 水母网

  张长秀 尹洪阳

  本报潍坊10月20日电 为了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山东省潍坊市两级法院坚持人民法庭工作“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不断创新人民法庭管理工作机制,全市60处人民法庭每年办理案件近5万起,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前沿一线作用。

  潍坊根据农村形势发展和审判任务要求,综合考虑地区大孝人口多少、案件数量等因素,按照“三五处乡镇一处法庭”的要求,立足实际情况,整合审判资源,将全市248处人民法庭调整撤并为60处,人民法庭设置、辖区、规模更加合理科学。为了防止法庭数目减少、辖区扩大给当事人造成“告状难”,法院坚持把“便民诉讼”作为第一原则,继续强化“远程立案”、“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等措施,并根据需要在辖区设立“便民法庭”、“流动法庭”、“假日法庭”,在偏远山区实行“全时制”工作制度,对交通不便的群众告诉实行电话受理,简化办事程序,减轻群众讼累。据调查,全市人民法庭在每年审结的近5万件案件中,都做到了及时受理案件,简易案件即审即结,复杂案件平均审限期不超过30天,使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公正、及时有效的保护。

  潍坊中院结合创建“五化法庭”活动,不断强化“调解是高质量审判”的意识,健全完善庭前、庭审、庭后相互衔接的“链式调解法”,把调解置于法庭审判工作的始终,在贯彻自愿、合法、效率、公正的原则下,充分尊重当事人实体处分权,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原则上都不予干预,并依法予以确认。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在诉讼调解中辨法析理,调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千方百计把矛盾平息下去。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案件调解率大幅提高,潍城、高密等法院调撤率达到了85%以上。

  该院坚持把“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第一追求。引导法庭干部自觉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采取的每一项措施,都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纠纷,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最终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工作中,坚持把案件上诉和涉诉信访情况与法庭考核挂钩,把在案件中是否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作为评判法庭工作的重要标准,努力提高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公信力。在具体案件审判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积极推行“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办案方法,争取最大限度地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使纠纷化干戈为玉帛。近年来,全市人民法庭办理案件基本上都实现了“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缠诉、无一越级信访”的目标。

  近年来,潍坊人民法庭工作长足发展,全市共有42个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五化法庭”,5个法庭被授予“全省法院争创‘五化法庭’先进集体”,6个法庭获得“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寿光市城郊法庭被评为“中国十佳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寿光市稻田法庭荣记“集体一等功”。

  责任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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