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食品药品监管局“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实施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6:15 水母网

  1、支持医药经济发展。(1)帮扶各类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医药企业发展。允许个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允许非法人开办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支持个人对现有医药企业参股、控股或买断经营。(2)农村的非处方药店GSP认证费用按国家标准给予减免40%;(3)针对管理相对人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除收取场地费、授课费和资料费以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4)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对各类审批、转报事项在规定的最低时限内办结。开辟绿色通道,对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法人代表、特需药

品、特殊项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时受理,当日办结。

  2、放宽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办受理条件。(1)放宽药包材、药用辅料、医用氧气、中药饮片企业的开办受理条件;(2)放宽开办连锁经营企业条件,由原来规定的最低10个门店改为最低2个;(3)药品批发企业下设的零售药店,凡能够统一配送的可以不设仓库。

  3、大力扶优扶强,建立优势企业保护机制。

  (上接第一版)(1)建立领导干部帮扶重点企业机制,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医药生产或经营企业,每季度到企业调研不少于2次,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2)建立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诚信档案和不良行为警示记录制度,开展药品质量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对守法单位每季通报表扬,对有不良行为的单位每季予以曝光。

  4、建立效能监察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1)在局机关内部实施案件审核否决制,每个案卷都要经过法规科的审核,通过审核委员会的合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每个案件都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对干扰企业发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吃、拿、卡、要、报的要严肃处理;(2)严格处罚程序,各类处罚必须经审核委员会研究决定,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必须要实施经济处罚的,按案件性质的不同区别对待,对制售劣药、假药案件或无证经营案件,按规定处罚数额的下限处罚;(3)建立行政执法廉政卡制度和社会监督员制度,为每一名执法人员建立执法档案,每案一卡,每案一记,实行办事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行风建设座谈会,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试考核,通过这些措施从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机制两个方面规范执法行为。

  5、按规定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协调相关部门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责任编辑:邱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