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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未愈强要病人出院 个别医院想尽办法“吃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16:34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吴俊忠报道:针对目前出现新的“骗保”手法,我市社保机构近来采取加大核发力度、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管等手段,确保了我市社保基金的安全、正常运转。

  近日,市区有一参加医保的市民向记者反映,他因患病住进市区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在他还没病愈时该医院突然要求他办理出院后再次办理入院。他对医院的做法难以理解。一医疗机构的医生告诉记者,现在医保费用的结算是在医院和医保中心之间进行的,但医保

中心对医院上报的医保费用并非足额支付,而是有各种限制性规定,作为利益主体,医院不可能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于是又把种种限制性规定通过“巧思妙想”转移到病人身上。

  “这就是目前所谓的个别医院在采用‘分解住院’的办法吃‘医保’的现象。”据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介绍,“分解住院”是指医院在住院参保职工未达到出院标准情况下提前要求职工出院,将一次住院分成几次住院的行为,其目的是使医院能从医疗保险基金中得益。市医疗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强调,一个病人能否出院应依据病情确定,不能以费用达到平均定额水平就要求患者出院。

  为管好、用好参保干部职工这一笔钱,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表示:他们将认真核查定点医院每天上传的数据信息,加强对定点医院的沟通与监管,发现有问题的将扣除相关的费用并限期整改,保障全市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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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结算以平均定额结算为主。平均定额是指一家医院所有住院参保职工全年平均费用。医院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加强管理、节约资金,但不能把平均定额分解到科室。国家开展医疗保险制度、卫生管理体制、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最终目标就是“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这要求医院在治疗参保职工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而采取“分解住院”的办法降低住院平均费用水平,不利于医疗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的是参保职工的利益。

  (责任编辑:林琳、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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