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中小学教辅资料审查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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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8:23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 张茧 实习生肖颖)为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自主选用教辅资料的指导和服务,促进教辅资料质量的提高,根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要求,我省已建立中小学教辅资料审查公示制度。省教育厅近日还下发通知,对我省中小学教辅资料进行审查。 中小学教辅资料是指与规定的中小学教材同步的练习类图书,以及中小学生暑假、 寒假作业类图书。本次中小学教辅资料审查的范围涉及了义务教育3至6年级的语文、数学;义务教育7至9年级(即初中阶段)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进展,义务教育三、七、八、九年级与大纲教材相配套的教辅资料不再审查。通知提醒送审单位,要在10月30日以前提交到受理单位省教育厅,逾期不再受理。送审单位原则上为相关出版社。各出版社限送2006年秋季供中小学选用的“课标”教材教辅资料和“大纲”教材教辅资料含寒假作业各一套。凡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辅资料将向社会公布目录,供全省中小学生自主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