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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体内固定针莫名断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8:29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志华通讯员顾慧华徐淑华)留放体内的固定针莫名其妙的断裂,致使患者许某经常疼得苦不堪言,这也引发了一场长达5年之久的医患纠纷。那么在体内固定针断裂原因尚未查明下,诊治医院是否应对固定针的断裂负责呢?日前,这起闹了5年的医患纠纷在通州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得到化解,最终,通州某医院自愿赔偿许某经济损失1万元,双方今后再无牵涉。

  6年前的一天,家住海门市的许某驾驶摩托车外出办事,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许某受伤后即被送往通州市某医院诊治,经医院诊断为左髋粉碎性骨折伴髋关节中心性脱位。后医院行克氏针内固定术,术后复查显示手术相当成功。不久,许某伤愈出院。熟料,时间不长,许某感觉体内放针处时常隐隐作痛,苦不堪言。2000年9月,通过摄片复查,许某意外找到了身体经常疼痛的“病因”:原来体内固定针已断裂,并游离到了左侧盆腔处。

  经一番交涉,医院同意送许某赴上海一家大医院取出断裂的固定针,并由医院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双方为此也签订了1份书面协议。后许某反悔,不愿履行协议而要求医院直接进行赔偿。经数次协商未果后,许某于今年5月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方对固定针断裂造成的数万元损失进行赔偿。医院方辩称,许某体内的固定针尚未取出,故无法通过鉴定来查明固定针的断裂原因,在此情况下,后果不应由医院方来承担。法院随即依法委托南通医学会对此进行医学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法院认为,虽然经医学鉴定固定针断裂不属医疗事故,但在固定针断裂的真正原因未能查明下,医院方仍应对其放入患者体内固定针的质量安全负责。最终,当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上述和解协议。

  《江南时报》(2005年10月22日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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