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学生商演将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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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09:56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殷雪莲)我市的各个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艺术活动,凡发现有学校及个人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艺术活动的将受到处罚。 在近日召开的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上,市教委副主任彭智勇强调,各学校要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和社会力量发展艺术教育,同时要加强对学生课外艺术教育活动指导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艺术活动。 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家长、学生有权拒绝参加。对擅自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特别是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