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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立法:我国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0: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 我国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分类。

  这是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规定的。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的

重要依据,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草案规定,涉及人体健康安全、动植物安全、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应当制定强制性标准,其他可以制定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高于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草案要求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时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听取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草案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农业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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