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身份”的商业信用是靠不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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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0:10 红网 |
针对广州市商业银行刚刚推出的公务员专用银行卡业务,邹云翔先生在10月21日出版的《燕赵都市报》发表评论《“银行青睐公务员”是信用力量的体现》,文章指出:公务员队伍特殊的管理模式与纪律,使得公务员们的商业信用有着可靠的保障。在权力制约日益完备的今天,任何一个公务员信用破产而可以安心工作是很难想像的,而其他很多领域的从业人员可能就不具备这样的信用形象。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出于商业利益而予以优待,我想也在情理之中,是符合“在商言商”规律的。 笔者感到这种说法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能服人。我们先看看事实,让事实说话。 在中国有一个极其奇怪的现象,就是干部能够凭借权力、关系和影响贷款,而贷款后赖账不还。尤其在基层,这种状况十分严重。比如在江西,19386名干部在基层信用社或私贷私用、或私贷公用,累计拖欠的本金、利息达4.6亿元,有的已逾期10多年之久,有的甚至不认账( 2005年4月18日《中国青年报》),在海南省,公职人员欠贷近亿元,海口市长流镇工商所王录旺先后在长流镇农信社贷款300多万元累计拖欠本息722万元。(《 半月谈》2004年第19期 )干部拖欠贷款不还,几乎拖垮了信用社,而全国各地从去年开始的清理干部贷款的行动,至今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这里非常清楚地表明,无论是干部的信用意识还是实际信用表现,并不比社会其他各界人士更好。 “我们贷款给普通农户,还贷率达到95%,但贷款给公职人员,还贷率不到20%。干部的诚信度怎么就不如一般的农民呢?”这是福建一个信用社官员的疑问(《海峡都市报》 2005年6月27 日) 那么,干部的信用度为什么不如农民?这里有几个原因。 第一,干部和普通人一样,其实具有驱利避害的经济人特征。只要有机会,这种驱利冲动和行为将会十分强烈。农村信用社会之所以成为干部欠贷的重灾区,就在于干部在这里贷款有拖欠不还的机会和方便。经过多少年的银行改革,规范的商业银行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如实行垂直领导,使得地方干部官员以权谋贷不方便了,而较为规范的商业银行对于个人贷款实行的抵押担保制度,也使得两手空空没有抵押的干部不容易得到贷款。但是,信用社恰恰在这方面存在天然的不足,信用社受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权力能够直接影响到信用社的运作,而信用社迫于权力的压力并没有要求这些掌握他们身家性命的干部官员在贷款时出具任何抵押和担保。 第二,相当严重的是,干部们规避债务的知识和能力也比其他人更强,尤其政法干部,他们懂得有关债务的法律规定(法律规定,如果两年内不起诉欠贷方,就过了有效起诉期,法院不再受理起诉),因此坚决拒绝在催收单上签字,造成在诉讼时效内信用社没有主张权利,及时催收,信用社的债权因超过期限不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各地不少官员就是用这种办法规避了本应履行的债务(2005年4月27日《海南日报》) 商业银行为了避免自身的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强化风险约束机制,不给信用不可靠的任何人以败德的机会。这种情况下,广州实行的公务员凭借银行发放的专用工资卡即可按照本人的职级获得以其本人工资年收入的一定倍数作为授信额度的可循环使用消费贷款,并且无需担保和抵押可获得最优惠利率,这种做法,且不说其中存在严重的歧视问题,存在公务员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腐败嫌疑,仅从银行自身来说,将会潜藏着巨大的风险。这种制度如果付诸实现,将难免各地农村信用社被干部欠贷不还拖垮的覆辙。这种做法是根本不符合“在商言商”的规律的。 (稿源:红网) (作者:梁发芾) (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