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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40元嫖资逼写千元欠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2:17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一付姓男子为帮朋友的妻子讨要40元嫖资,先将对方拖出去殴打,又逼对方写下1000元的欠条,还强行让对方用手机、摩托车作抵押。

  昨日,付强(化名)因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厦门集美区法院受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张天(化名)到集美一按摩发廊店进行“按摩”后,支付给按摩

小姐40元就离开。事后,“按摩”小姐找人多次打电话,说张天钱没付够,仍欠40元要还,但被张天拒绝。

  诉状显示,去年9月30日凌晨,付强伙同他人,以张天嫖娼未付嫖资为由,强行将张天从集美区TDK公司附近带至集美区燃气公司附近,并殴打张天。

  据指控,张当时表示愿用100元私了,但付不同意,继续殴打张,并要其写下1000元欠条。张被逼写下内容为“因有事向xx借1000元整,用摩托车、手机抵押,限2004年9月29日至9月30日还”的欠条。

  诉状表明,随后,付强伙同他人,以债务抵押为名,取得张天的诺基亚2100手机一部、“豪江”摩托车1辆。张付了100元“车费”后被释放,当晚报警,付强被抓。

  据付强交代,因朋友的老婆在发廊卖淫,而张天欠嫖资未还,他出于哥们义气,才帮助“教训”张天。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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