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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路费必须用于“养护”而非“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03:15 北京晨报

  国家发改委指出———

  据新华社太原10月22日专电(记者 林红梅)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村公路座谈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指出,公路养路费必须首先保证公路养护支出,不能以牺牲养护来保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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