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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1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12:17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10月22日电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草案提出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为1600元。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表示,这一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体现民主、反映民意,并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

  两个月前,个税修正案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审,草案提出将个税工薪

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8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在此后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20名公众陈述人中,主张维持1500元的6人,主张高于1500元的12人,主张低于1500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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