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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金库150多万元 达州一银行出纳员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3日14:16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0月23日电(记者任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市分行金库被盗150多万元一案,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政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2年2月,曾政由中国农业银行达县支行调达州市分行任金库出纳员。从2002年开始,曾政热衷于购买体育足球彩票。2005年1月,曾政开始利用管金库钥匙和另一库管员不备

之机,至3月上旬数次从金库窃取现金51万余元,用于购买足球彩票。2005年3月11日上午,曾政趁另一库管员的金库钥匙挂在金库门上未取之机,从金库窃取现金100万元,后携窃取的公款100万元到重庆,并用他人身份证分别存于几家银行。同月21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并追缴回赃款99万余元。到目前为止,从曾政处追缴和其亲属代为赔偿农行达州市分行经济损失122.55万元,尚有28.45万元赃款未追退。

  达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曾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管理银行金库之机,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窃取现金人民币15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案发后,被告人曾政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追回大部分赃款和经济损失,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但目前尚有28万余元的赃款未退还。故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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